一年一度的“5·20”又到了,情侣之间经常送钱送物,因为关系亲密,处理金钱往来一般比较随意,转账一般也不打借条,一旦双方分手,金钱的纠葛很可能随之而来。那么,情侣之间会产生哪些经济纠纷?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律师提醒,如果情侣之间发生大额转账,一定要注意保存真实意思的表达证据,如转账记录、留言、欠条等。
分手还钱天经地义刷白条秒到平台真实的故事

  市民看法:

  “分手还钱”是天经地义?

  恋爱时,男女很容易被爱冲昏了头脑,于是支付大笔资金,等到分手后头脑冷却了才反悔想要回来,那么情侣分手后该还钱吗?

  对此,市民谭女士认为,从人之常情上来讲,也的确应该还钱。一段感情戛然而止,往往会给双方或一方造成心灵伤害。“我和前任分手的时候,我这有很多东西都是前任买的。我问他啥时候见一面还给他,他说你自己留着吧,我不缺那些,送出去了就不会收回来了。”

  “分手之后还惦记着要回来的,感觉送的时候也不是很心甘情愿,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送呢。送不起就不送,不想送就不送,又不丢人。反正我只要送东西都是抱着拿不回来也没有回报的心态,冲着回报而送的能叫送吗?那叫交易好吧?”林先生则认为,这样的行为过于小气,本质上是自己不知道为自己判断失误买单。简言之,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足够的担当,既无对预期结果的判断力,也无对自身决策买单的责任感。那么,作为女方,最好的方式就是把钱还了,免得跟这种男人继续产生任何瓜葛,一刀两断。

  也有不少市民认为,既然在以前的交往过程中,双方都曾付出了不少的感情和金钱。当感情这本糊涂账很难算清时,将金钱关系算清就自然是分手最有效,最容易切断将来双方纠葛的方式了。同时男女朋友分手时还钱,可减少彼此之间的怨恨,可使双方在分手后更加顺利地开始新的生活,毕竟与对方从此再也没有交集了。

  案例1:

  帮男友还信用卡分手后索要钱款

  儋州一女子与男友谈恋爱的时候,男友向她借了4900元用于偿还信用卡欠账。然而,两人直到分手,男友都迟迟未见还款。

  无奈之下,该女子将前男友告上法庭,昔日有情人因此事对簿公堂。

  法院一审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应受法律保护,虽然该女子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未提供借据、欠条、收条等债权凭证,但她已经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4900元支付给前男友,且前男友未提交证据证明此案涉及转账为其他款项,由此,双方形成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由于前男友未偿还借款,而女子要求前男友偿还本金49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是她自己要帮我还的,又不是我找她借的,凭什么说我欠她的钱?”男方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省二中院上诉。

  此案在二审期间,男方未能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

  二审法院认为,二审争议的焦点是,涉案款项是双方恋爱期间的花费还是借款。该女子通过微信向男子转款称是他的借款。如今,前男友称基于二人的关系,说是女子主动替他还信用卡欠款。

  但无论基于何种理由,男方收到女方的转账,男方无其他证据表明该转账系女方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亦无证据证明该款项系女方的赠予行为,由此该款项应认定为借款,男方应承担还款责任。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

  帮女友买车分手后索要欠款

  男子李某与前女友刘某分手后,要求刘某归还恋爱期间的转账钱款未果,遂将对方告上法庭。文昌法院一审判决女方应返还13100元。

  2020年7月,李某与刘某确定恋爱关系。1年后,李某向女友提出了分手,并要求刘某归还恋爱期间转账的13100元。

  李某诉称,在双方交往期间,2020年9月6日至2021年2月22日,他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向刘某转账13100元。截至2021年7月12日,李某多次催促,刘某仍未返还。另外,2020年9月8日,刘某向李某借款买车,涉及车辆首付、购置税、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李某分6笔共支付53809.78元。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李某为刘某车辆按揭贷款25005元。刘某承诺于2021年3月卖虾后偿还借款,经李某多次催促还款都未履行。

  李某认为,他将工资收入及相关财产交给刘某,是以缔结婚姻的暗含条件为前提,现双方恋爱关系已解除,刘某继续拒绝返还现金和偿还借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刘某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及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