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聚焦影响用户感知的信息通信服务,推动优化“资费套餐设置展示和双千兆服务宣传方式、隐私政策和权限调用展示、APP开屏弹窗信息展示以及网盘类服务提供方式”等服务举措;推动企业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的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实现跨区域通办、携号转网服务、客服热线响应和APP关键责任链个人信息保护等四项服务能力提升。明确到2022年3月底,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服务明显改善,用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通知明确

  服务举措“五优化”

  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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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优化资费套餐设置展示方式。基础电信企业应在自有营业厅、掌厅、网厅、资费专区、代理渠道提供面向公众市场在售的资费套餐,以及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资费套餐查询入口。全面梳理在售套餐名称,避免引发理解歧义。及时提醒用户套餐内流量使用情况,合理设置套餐外流量单价。(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优化双千兆服务宣传方式。基础电信企业应进一步落实5G服务“四个提醒机制”和“四条营销红线”要求。应在宽带服务合同中明确接入上行、下行理论速率,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确保用户接入速率达标,并采用适当方式向用户告知硬件设备、环境因素等对宽带网速的影响。(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优化隐私政策和权限调用展示方式。互联网企业(首批实施的企业名单见附件)应以简洁、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户提供APP产品隐私政策摘要;涉及调用用户终端中相册、通讯录、位置等敏感权限的,还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用户调用该权限的目的,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优化APP开屏弹窗信息展示方式。互联网企业应在其APP开屏信息和弹窗信息窗口设置明显、有效的关闭按钮,按钮大小、位置、颜色应易于操作辨认,让用户“找得到,关得了”。APP开屏信息窗口不得使用整屏图片、视频等作为跳转链接,诱导用户点击或易造成用户误点击,给用户带来不便。(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优化网盘类服务提供方式。相关企业应优化产品服务资费介绍,清晰明示存储空间、传输速率、功能权益及资费水平等内容,不得进行误导宣传。在同一网络条件下,向免费用户提供的上传和下载的最低速率应确保满足基本的下载需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此外

  近期电脑PC端应用软件

  弹窗信息骚扰用户问题突出

  人民群众反映反感反响强烈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日前组织召开行政指导会

  规范企业电脑PC端应用软件弹窗信息行为

  阿里巴巴、腾讯、百度、360、金山软件、

  爱奇艺、鲁大师、迅雷等企业代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