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广东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广东省总工会发布《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广东省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张曼就《方案》和《措施》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方案》和《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张曼:广东省总工会一直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早在2019年就出台了《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三新”领域工会工作的意见》。今年5月20日,在全省基层工会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吕业升指出,要把打好新业态就业群体入会攻坚战作为组建工作的重点。会后,各市积极推动,进展明显,韶关、佛山等16个市成立了各类新业态基层工会30多家(含行业工联会)。在全总7月底部署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建会入会工作后,广东省总工会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的若干措施》,把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大创新和探索实践力度,破解制度性、政策性难题,最大限度地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纳到工会中来。

  记者:《措施》的特色和亮点在哪里?

  张曼:《措施》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建会入会工作、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工作、着力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既包含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各个方面,也包含了建会入会等工会的各项职责,内容比较全面。

  同时,《措施》立足广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安排,有的放矢、务求实效。重点突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建会入会工作,凸显了工会维权服务的主责主业。

  记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最大障碍在哪里?针对此,《措施》和《方案》又有哪些实招?

  张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看,部分劳动者劳动关系不清晰不明确,对原有建会入会模式提出挑战;从组织形态看,新就业形态企业的组织形态与传统机关、事业、企业差别较大,劳动者普遍具有较高的流失率,建会依托不足;从劳动者方面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会组织的了解不够,入会意愿不强;从管理上看,已建工会的新业态企业不少存在工会组织网络不健全、总部建会覆盖网点建会、会员会籍管理困难、工会工作下沉不够等问题。

  《措施》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户的难点和特点,着力推出工会工作的新举措。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创新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建设。三是创新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方式。四是选优配强新就业形态工会干部。这些在《方案》中也有具体体现。

  记者: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全总此前亦出台相关意见,《措施》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张曼:重点从四方面发力:进一步推动健全法律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动出台相关制度文件。指导各地工会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动协作,针对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及时发声,提升监督实效;积极开展集体协商,不断改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化解,深化完善“法院+工会”等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阵地建设;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稳定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牢牢把握预防、发现和参与处置劳动领域涉稳事件的主动权。

  此外,《措施》还提出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宣传解读。

  记者:在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工作和素质提升方面,《措施》提出了哪些高招?

  张曼:《措施》多渠道创新工会服务。一是大力建设工会服务阵地。依托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工会爱心驿站”“司机之家”“快递员之家”“网约送餐员之家”等户外劳动者服务阵地。二是提供优质工会服务。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生活救助纳入财政专项,积极开展免费送健康体检活动,依托广东12351热线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三是创新工会服务方式。突出打造线上普惠服务平台,着力构建“智送温暖”“智送清凉”等智能化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三工联动”职工服务模式长效机制,探索通过服务外包、项目外包方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