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来自国内外的16位经济界、法律界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海南自贸港立法工作出谋划策。海南自贸港立法咨询委员会也同步成立。

  建设海南自贸港,没有先例可借鉴,在大胆探索的同时,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例如,被誉为中国唯一“医疗特区”的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之初就遇到了体制机制不畅、政策落地不到位、专业人才匮乏等短板和问题,当时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解决先行区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的短板弱项。去年,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就通过制度化、法定化的方式,以立法促进先行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要实现全面高水平开放和改革创新,就需要一部顶层方案来有效支撑海南的各项改革创新工作。

  按照党中央部署,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目前,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海南自贸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赵晋平认为,已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充分体现出大胆创新,服务于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需要,给予了地方立法以充分授权。在他看来,全国人大决定为海南自贸港立法,是我国在特殊功能区治理体系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海南自贸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黄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多处内容体现的开放、自由与便利令他印象深刻。“我们通常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建设自贸港,没有一部科学、先进、现代化的自贸港法是不行的,因此,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制定意义重大。”

  在自贸港立法工作上,除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贸港法治体系建设也在同步谋划、齐头并进,海南积极加快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据了解,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反走私暂行条例、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等10件法规,修改红树林保护规定等4项法规,正在加快研究出台海南自贸港公平竞争条例、破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海南成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中心,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已于去年12月31日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