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步雷(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1月1日生效,这是我们国家、民族向法治化和全面现代化转型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近四十余年来,大量单行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相继出台,对我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可以认为,民法典是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转型、制度文明建设历程中一项重大成果。

民法源于人类社会中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换、合作关系,是人类共同体的基本规则,并形成了价值层面的契约伦理和技术层面的契约算法,没有民法就没有社会。民法(包括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实现契约伦理法则的实证法。在法治国家里,宪法是约束国家、限制公权力的“铁锁链”,民法就是保护私权利的“金钟罩”。人首先要活着,之后才是发展等权利,民法就是保障公民活着的最基本法律,是调整一切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基本依据。因此,我国民法典的颁行,意义重大而深远。

我国民法典被认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宝典,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其意义和功能涉及现代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是对私权利保障的意义。它全面确认了民事主体的私权利,厘定了权利内容、限度和主体的自由空间,促进了个人和社会的福祉。

二是对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通过确认和保障私权,对国家及其公权力设置了相应的界限。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当恪守民法所蕴含的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应奉民法典为圭臬。

三是推动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意义。改革开放的主要目标是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富强、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现现代化。民法典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与世界各国进行平等互利的交往合作的极重要保障。

四是丰富了民法体系,增强了制度的科学性,对民事行为和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了较科学、系统的法律依据。社会有多复杂,民法就有多复杂;现代民法体系包罗万象、不断发展。民法典以其完备的内容、完整的体系、宽泛的调整范围、统领性的价值和原则,对我国民法大家族进行了科学的整合,对国家、社会、个人的生活进行更合理的调整。

五是努力吸收了当今世界民法文化的优秀成果,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所创新。民法典以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为目标,把维护人格尊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安居乐业、生态环境等功能集合起来,更合理地兼顾了民事权利和公共利益。

当然,我国仍处于转型的攻坚克难时期,某些基本问题尚未定型,民法典的制定也面临着诸多知识、技术上的局限,因而民法典只是我国制度文明史中法典化(codification)的阶段性成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民事权利的平等保护、雇佣合同等制度应否设立、民法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民法在劳动关系和行政关系中的适用等问题,未来还可以在民法典中有更明确和更科学的规定。凡此种种,期待民法典以后能给出更好的回答。 (编辑:陆跃玲)

(作者:陈步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