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通知明确,2021年底前,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1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通知提出要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确保2021年底前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