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于“儿童、青少年模式”流于形式问题,将加大对网络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提高对青少年用户的识别精准度,予以解决。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办案和工作中发现的以下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包括:对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措施的落实;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特殊制度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的履行;学校保护措施的落实;旅馆、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的整改;涉及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其他需要推动解决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提出,推动解决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要注意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二是加大对网络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提高对青少年用户的识别精准度,清理青少年专属内容池,解决“儿童、青少年模式”流于形式的问题。三是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解决实名认证、适龄提醒、产品或服务本身不能故意含有诱导沉迷的设计、不得提供不适合未成年人接触的内容、对用户在线时段和时长进行限制等问题。四是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和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等等。

史卫忠表示,最高检部署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就是要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2018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6万人,起诉17.1万人。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1029个。2020年,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案件513件,是2019年的6.3倍;对未成年人救助4338件,同比上升2.6倍。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