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沙雪良)4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提出,全国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统一的案件把关、人员调配、提前介入、认罪认罚、督导督办、素能提升、业绩考评等机制,实现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制度体系化、工作规范化、效果持续化。

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总结专项工作,检察机关办案的经验有哪些?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这是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开启之初就要求坚持的原则。为严把办案质量,最高检推广“河南经验”,建立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地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得到各地全面贯彻执行。

最高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各省级检察院共对6092件黑恶案件统一把关,改变下级检察院涉黑恶定性552件,占比9.06%;市级院统一把关17530件,改变下级院涉恶定性1088件,占比6.21%。在三年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好于以往任何一次集中、专项“严打”行动。

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阶段,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不断总结、提升办案质量。

“惩办黑恶案件政治性和业务性都很强,办案质量不高、法律效果不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更无从谈起。”会议要求,在常态化背景下,更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更新司法理念,要作为制度严格落实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地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涉恶案件统一把关要求,必须通过阅卷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真正落实。

用好提前介入侦查、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最高检为推动更好履行主导责任带动办案质效提升,要求加大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力度,强调对所有涉黑案件要全部提前介入,变被动退查为主动引导。

相关数据显示,专项斗争期间,涉黑犯罪案件退查、延期率持续降低,2020年涉黑案件审查起诉环节“案-件比”降低到1:2.8。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的典型制度设计。2020年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达70%以上,有力瓦解了黑恶势力“攻守同盟”,充分发挥了准确及时惩治犯罪、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好地履行主导责任,进一步用足用好提前介入侦查、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这既是宝贵经验,也是基本要求。”最高检负责人提出。

■ 关注

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等

35个专案组获最高检表彰

昨日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宣读了最高检表扬通报,最高检领导为受表彰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90个优秀集体中,有各地检察院扫黑办、检察部,有35个专案组,其中包括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系列案专案组等一批在全国引起巨大影响的案件的办案团队。

记者注意到,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系统中,2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专案组受表彰。

大部分省份有一到两个专案组受表彰,有4个省份检察系统各有3个专案组受表彰。其中,山西省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任爱军案专案组、长治市人民检察院陈鸿志案专案组、运城市检察机关“侯氏兄弟”等系列案办案团队;湖南省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杜少平“操场埋尸案”系列案专案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廖九斤案专案组、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万操案专案组;广东省为珠海市人民检察院黄耀宏案专案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崔华枝案专案组、郁南县人民检察院李锦桃案专案组;贵州省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吴传斌案专案组、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唐超一案专案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严新明案专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