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显示,李运峰在今年4月被刚刚免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职务,也就是他被免职当月落马。

资料图

李运峰出生于1963年,长期在西藏政法系统任职,曾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任职28年,先后任:二处文保科科长、四处副处长、经侦总队总队长、出入境管理局局长、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等重要职务。

2012年1月,李运峰调任林芝地区公安处党委副书记、处长,3年后任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17年9月,他任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至本月被免职。

今年3月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党委书记、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吴英杰出席并作动员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法治西藏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会议指出,要围绕党中央明确的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

3月底,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14督导组进驻西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督导。

3月30日下午,中央第14督导组组长李佳与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吴英杰见面沟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大决策部署,通报督导任务和安排,并在随后召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汇报会上作了讲话。

李运峰简历

李运峰,男,汉族,1963年3月生,安徽宿州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年9月至1984年8月,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84年8月至1986年1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干部;

1986年1月至1988年4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办事员;

1988年4月至1990年6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内保科科员;

1990年6月至1991年5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内保科副科级侦察员;

1991年5月至1992年7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内保科副科长;

1992年7月至1993年8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内保科副科长(正科级);

1993年8月至1993年9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二处文保科科长;

1993年9月至2000年2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四处副处长;

2000年2月至2003年9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

2003年9月至2009年12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

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公安处党委副书记、处长(副地级);

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

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7年9月至2021年3月,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21年4月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