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香果”女童遗体被火化,火化及遗体存放费用全免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1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百香果女童案”遇害女童杨某燕家属处获悉,今日上午,杨某燕遗体已被火化,当地民政局已将殡仪馆相关费用全免。家属称,目前他们正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对凶手杨光毅死刑核准的消息。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12月28日,广西“百香果女童”案凶手杨光毅二审被判死刑后,杨某燕家属即考虑火化其遗体,并向当地民政局申请减免殡仪馆相关费用。 1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杨某燕家属处获悉,今日上午,家属已前往殡仪馆为杨某燕安排好后事,现杨某燕遗体已被火化。 遇害的百香果女孩杨某燕。受访者供图 杨某燕家属表示,自2018年案发至2020年底凶手被判死刑,杨某燕的遗体已在广西灵山县殡仪馆停放两年有余,按照他们之前了解的收费标准,遗体存放费已达10万元。现在,灵山县民政局已将殡仪馆此前的·费用和这次火化的费用全免。 新京报此前报道,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某燕卖百香果途中失踪,2019年7月12日,男子杨光毅因强奸罪于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杨光毅强奸女童杨某燕后将其杀害,同时拿走女童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 2020年4月7日,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存在自首情节为由,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书显示,广西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因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节,因此量刑不当,遂作出上述改判。” 本案的改判结果引发热议。后最高人民法院阅卷提审,指令广西高院对该案再审。2020年12月28日,广西高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吴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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